我们常说福利待遇,其实最明显主要是查验率,查验率这个也是要看基数,如果企业只有100-500票进出口,这个差异基本没太大差异,企业只要稍微控制差错率基本可以获得同等待遇,所以AEO认证在这一类的企业就显非常尴尬。
还有一个关键就是关企联系中,海关,企业和第3方机构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微妙的,海关比较排斥第3方机构,但海关和企业之间的联系又非常弱,除了审核阶段,大部分海关实际上是很难真正触达企业内部的变革或落实。加上现在的进出口大部分业务还是比较简单,一般企业只要不是太作,一般不太会被海关处罚,企业内部协调部门也很难通过处罚、危机事件推动企业内部彻底革新。没有海关的监管压力,除了少部分头部企业外,AEO认证很难真正的从标准转化成企业内部的合规体系。同时,在整个认证过程,海关其实是比较排斥第3方机构存在,认为大部分第3方机构都是搅屎棍,都是不懂的,都是业余的,都是破坏AEO认证的,都是指导企业编造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