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启动
1、认定进度安排
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四批进行,各批次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
第一批次:4月25日(星期五)
第二批次:6月27日(星期五)
第三批次:8月29日(星期五)
第四批次:10月24日(星期五)
申报时间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的时间为准。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企业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居民企业,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22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终止,应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年报填报后,再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及受理
按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选择告知承诺制,打印系统生成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管理系统,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知识产权证书(未选择告知承诺制企业需上传)、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3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文件(电子版)。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应报送《认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工作指引》第二条第(三)款要求的书面材料。材料一式两份,左侧胶装成册,在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