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版权登记服务网在“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专栏”注册“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系统”用户后登陆该系统,在线填报申请材料,进入代办环节的网上预受理环节。
2.申请人将通过网上预受理的电子版申请材料打印成纸质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后,连同作品样品等材料一并报送代办机构。申请人可选择现场办理或邮寄信函的方式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3.代办机构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备。材料齐备的,通知申请人缴纳登记费和领取收件凭证及收费凭证,并将材料移送到登记机构,进入登记环节;材料不齐备的,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4.登记机构正式受理申请材料后报省版权局确认是否准予作品著作权登记。准予登记的,由省版权局发给《作品著作权登记证》,并在广东省版权登记服务网予以公告;不予登记的,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并退还半数的登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