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4.夫妻一方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申请提取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填写《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经审核通过办理提取。 5.夫妻购房可由任意一方先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如购房人姓名为提取人配偶的,在首次提取时,根据所购房屋的类别填写附件中相应的申请表并提交申请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提取限额可在购房款范围内自行确定,二者之和不能超过购房款。” 1、表内信息项是否填写完整; 2、核对表内填写的身份信息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是否一致; 3、签字是否清晰。 | |||
办理时间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庄管理部: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9:00、12:00-13:30、17:00-17:30,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丰台管理部: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9:00、12:00-13:30、17:00-17:30,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庄管理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丰台管理部: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北京市政路桥大厦主楼三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12329 咨询窗口地址: 【展开】 网上咨询: http://gjj.beijing.gov.cn | ||
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 投诉网址: http://gjj.beijing.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