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文件的主要亮点如下:
一、经营权归个体经营者所有,可根据相关法规转让或继承。
二、为个体经营者核发《道路运输证》,登记为个人名称,实现产权与经营权两权合一。
三、司机可根据个人意愿及公司服务质量自由更换委托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2016〕58号 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可知,既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在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
以上文件的主要亮点如下:
一、经营权归个体经营者所有,可根据相关法规转让或继承。
二、为个体经营者核发《道路运输证》,登记为个人名称,实现产权与经营权两权合一。
三、司机可根据个人意愿及公司服务质量自由更换委托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2016〕58号 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可知,既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在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