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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股东会决议形成

    公司决定解散时,必须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决议内容应包括:公司解散原因、成立清算组、清算组负责人及成员名单等。若为国有企业或外资企业,还需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或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

    2. 清算组备案(15日内完成)

    根据《公司法》第183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北京市可通过"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在线提交备案申请,需上传:

    -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 股东会决议原件

    - 清算组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 《备案通知书》回执需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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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发网址:https://www.yibufa.com/bj/information-id-1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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