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变更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变更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变更的理由,并附决定变更时依照章程履行程序的原始纪录,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申请单位还应提交不能签署理由的文件。
2、《民办教育机构变更登记表》。
3、指定(委托)经办人的证明。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5、民办教育机构变更举办者、地址、法定代表人、园长的,除向教育局提交上述规定的文件外,还须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教育机构变更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变更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变更的理由,并附决定变更时依照章程履行程序的原始纪录,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申请单位还应提交不能签署理由的文件。
2、《民办教育机构变更登记表》。
3、指定(委托)经办人的证明。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5、民办教育机构变更举办者、地址、法定代表人、园长的,除向教育局提交上述规定的文件外,还须分别提交下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