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注销股东承担责任吗
公司注销后,股东是否担责需分情况看:
依法清算并注销:若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清理债权债务后注销,股东通常无需对公司债务担责。
未依法清算: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若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可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股东承诺担责:若股东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便公司注销,仍需依承诺履行。
总之,关键在于公司注销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以及股东有无相关特殊情形。
二、公司注销股东可以收回股本吗
公司注销时,股东能否收回股本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公司需依法完成清算程序。若公司资产在清偿债务、支付清算费用等后仍有剩余财产,股东可按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约定分配剩余财产,此时股东有可能收回相当于股本部分的财产。
但如果公司资不抵债,股东可能无法收回全部或部分股本。
在整个过程中,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若股东存在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等情形,在公司注销后,债权人仍有权要求相关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所以,股东最终能否收回股本要综合考量公司清算的实际状况及相关法律规定。
三、公司注销股东该怎样划分债务
公司注销时,需先进行清算。若有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对于债务,应在清算时以公司全部财产清偿。
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若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比如,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或者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业务混同、人员混同,导致无法区分公司与股东的财产,则股东可能要对公司债务担责。